五华区公司商标续展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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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公司商标续展类型有哪些?

作者:云南浩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3 08:16:37

(1)违背自然规律。明显违背自然规律的申请,典型的如违背能量守恒定律或热力学第二定律。违背自然规律的申请无论以何种方式撰写,都不能获得专利权。而明显以“永动机”“能量产生装置”为实用新型名称或说明书中可以明显推断出“输出能量大于输入能量”的,很明显地表明了申请的内容不具备实用性。因此,对于发明创造内容违背自然规律的,建议申请人不提出专利申请。

(2)明显无积极效果。通常只要实用新型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是明显无益、脱离社会需要,就可以认为能够产生预期的积极效果。一项技术方案可能存在某些方面的缺陷,但在其他方面有益,则认为该技术方案产生了预期的积极效果。一项技术方案有害而无益,则认为该技术方案无法产生预期的积极效果。

(3)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利用了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获得的产品如果也是独一无二的,就无法在产业上制造和应用,从而不具备实用性。如果利用了某地自然条件的原材料制造的产品,虽然在生产中利用的原材料是有限的或者特定的,但生产所获得的产品不是独一无二的,可以在产业上制造,则具备实用性。

一、申请前商标查询申请前商标查询的目的:查询是否存在与拟注册商标相冲突的在先申请,以减少申请被驳回的风险,它是注册商标降低风险的唯一途径。查询结果仅供查询人申请昆明商标注册时参考,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法律依据。

二、办理商标申请所需资料:

1、每类每商标企业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个人注册附个体户营业执照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清晰商标图样每件10份(尺寸:长和宽不大于10cm、不小于5cm);如需指定颜色注册,附商标彩色样稿10份和黑白样稿2份。

3、商标代理委托书每件2份(由我司提供贵司只须签字或盖公章即可)。

4、申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名称。

另:

1、申请注册人用药品商标的,应附送省卫生厅、局发给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

2、申请注册烟草商标的,应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3、申请报刊、杂志商标的,附新闻主管部门的CN证;申请专营、专控行业商标的,应有相关经营范围。三、办理商标注册时间二个月左右收到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18-36个月左右拿到商标注册证(时间根据国家商标局而定)。

流程: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国家商标局--形式审查--实质审查--排版印刷--初审公告(三个月)注册公告及制--申请人四、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可提前半年办理续展。

商标这般耐人寻味,商标意识,是市场意识的重要体现之一。一个城市商业的繁荣,需要旗帜一样的知名商标,而百舸争流的商标局面,需要方方面面的力量来培养、营造。有效的昆明商标注册,是商品核心竞争力之一,它能让商品通过法律武器实现自我保护、延展。从长远来看,商标是个性鲜明的外衣,能促进具有普通市场属性的商品向知名品牌转变,在市场上独占鳌头。

注册商标的优势人所共知,但如果其注册过程要经历跑马拉松一样的考验,很多商家势必会知难而退。我们应运而生,专业注册商标的我们可以将这一系列的流程顺利给您办完!商标这般耐人寻味,商标是一种无形的财富,值得我们重视!

原《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新《商标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一款:“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在知识产权律师陈家金看来,增加此条款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将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抢先进行注册。此修改在原有规定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已使用但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效的遏制频发的商标抢注现象。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自愿注册原则,理论上又承认了未注册商标的合法性,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产生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两种不同的商标形式。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以获得保护,主要体现在《商标法》第十三条有关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第十五条禁止代理人、代表人抢注以及第三十一条有关禁止恶意抢注等条款。这些规定对于保护未注册商标起到了一定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和打击了不断增加的“抢注”行为。

但是,近年来侵犯未注册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很多抢注人并不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手段,有些可能确实对未注册商标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情况并不知情;但也有些恶意抢注人为了规避法律,通过空壳公司申请注册商标。这些问题加剧了未注册商标遭受仿冒和抢注的严峻形势,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这些问题又难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去制止在后商标申请人的商标申请行为。一旦在后商标申请人抢注成功,由于理解不同,部分地方又执行绝对的注册商标保护制度,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马上就会面临商标侵权带来的停止使用和损害赔偿的法律风险。这样的风险对于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明显不公平,凸显出我国对商标在先使用权人保护的不足。

因此,针对这一当前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在新《商标法》中设立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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