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商标注册的相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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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商标注册的相关原则

作者:云南浩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04 08:43:36

商标法明确规定的侵犯昆明商标注册专用权的行为有七种: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使用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在同类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进行商品装潢,误导公众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志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擅自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后的商标投放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主要包括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刷、隐匿、营业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7)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在证据收集方面,

1、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取得的涉嫌违法的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当事人,调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关情况;

(2)查阅、复制与当事人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等有关资料;

(3)对当事人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4)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查封、扣押被证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办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可以要求权利人查明涉案货物是权利人生产的产品还是其许可的产品。(T82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处罚内容时,确认侵权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货物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货物、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倍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两次以上商标侵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指明供应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非法经营额的计算,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1)侵权货物的销售价格;

(2)未售出的侵权货物的价格;

(3)侵权货物实际销售的平均价格已经确定;

(4)侵权货物的市场中间价;

(5)侵权人因侵权行为取得的营业收入;

(6)其他能够合理计算侵权货物价值的因素。

例外情况:如果卖方不知道货物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能证明货物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且指定了供应商,则应明确规定不予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销售者停止销售。合法取得商品的情形有四种:

(1)供货清单和付款收据由供方合法签字、盖章,并经供方审核属实或认可;

(2)有买卖双方签订并经核实确实履行的采购合同;

(3)有合法的采购发票,发票上记载的项目与涉案货物相对应;

(4)其他能够证明依法取得涉案货物的情形。特别是该程序规定,在查办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发生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暂停调查处理。中止事由消除后,恢复或者终止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

经营者在委托设计的过程中也会加入自己对拟设计商标的设计理念,对设计样稿做评价验收。经营者设计商标一般采用两种形式,即,自行设计和委托设计。经营者自行设计商标可以节约设计费用,能够较好的贯彻商标设计理念,但由于专业性的局限,此类商标创意往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经营者在委托设计的过程中也会加入自己对拟设计商标的设计理念,对设计样稿做评价验收。这里先就昆明商标注册前委托专业的商标设计人设计商标时应当关注的风险点及规避方法阐述如下:

一、签署委托设计商标合同与商标设计人签署委托设计合同的目的不仅基于一般商业风险的规避理念,还涉及到知识产权归属的确认、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规避以及未来商标价值的确定依据等。

(一)如何表述委托设计事项很多经营者在委托设计合同中委托设计事项表述为委托设计公司Logo或委托设计企业文化标识,或者仅仅表述为委托设计商标。委托设计商标合同的委托事项中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设计的事项为设计拟用来在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

2、上述拟用来申请注册的商标拟用在xx类商品或服务上(建议结合商标国际分类划分标准描述)。

3、合同中明确,所委托设计商标除做上述用途外,其他用途由委托设计人自行确定。

(二)作品交付实务中很多设计作品的交付都是采用电子稿交付方式,此种方便、实用、快捷的作品交付方式容易在侵权案件发生时委托人很难举证涉案作品系设计者所设计。比较稳妥的作品交付方式其实是书面交付与电子稿交付同时实施。尤其书面交付应当由设计者在作品打印后签字并盖章确认由其完成全部设计。同时最好在设计稿上附言该作品的版权及商标权利全部归属经营者所有。

(三)驳回风险防范如果委托设计的商标稿最终未能获得商标局的审核通过,经营者需要重新更换商标稿实施申请。鉴于此种情况在商标申请中经常出现,本书建议经营者在委托设计合同中明确设计者所交付的商标稿被驳回的(以获得商标驳回通知书为准),设计者应当负有的重新设计义务。此种约定一方面可以防止设计者抄袭已有商标应付商标设计工作,另一方面可以监督商标设计者最大能力搞好商标创新。

二、商标设计质量监控商标设计的质量监控指的设计者在设计过程中会向委托人提供不少的设计稿件供委托人选择。委托人在选择时不仅需要考虑商标设计理念能否贯彻执行以及相应的美观问题,同时还要关注是否存在侵权。委托人可以通过快商标搜索查询是否存在近似商标,对于文字商标和图案商标都可以委托快商标公司去查询。

另外,委托人需要注意在对商标设计稿审核是否侵权时要考虑商标设计稿的部分或整体是否存在侵害他人其他在先权利的风险,即,对他人已经拥有的著作权、域名权等是否存在侵害的风险。

商标争议作为一项纠纷解决的程序机制,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包括:

第一,商标争议制度对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商标的注册瑕疵,有力维护昆明商标注册制度的公平与公正。在中国,当事人想要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需要经过商标行政主管机关的审查,但商标局对申请商标与商标权以外的其他在先权利冲突问题以及是否属于不正当抢注,无法在商标局的审查流程中进行判定。商标争议程序则可以弥补以上审查制度的不足,对于在先的权利人而言,商标注册以后,为了保护其在先权利不受损害,可以利用商标争议制度反对系争商标的注册,从而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二,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上分析,商标争议制度虽属于一项程序性制度,但此种行政程序中大量渗透了诉讼规则,例如辩论原则、处分原则等,这些规则集中体现在了《商标评审规则》里。第三,从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职能关系上分析,由于商标争议事宜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且案件数量多年来一直居高不下,所以在行政程序中设置商标争议制度,可以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人才优势与专业优势,否则大量的商标争议案件径直由司法机关处理的话,在现行体制下将使司法机关不堪重负。

总之,商标争议程序对于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制止商标确权领域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及相关公众的利益,维护商标确权领域内公平竞争秩序,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

一个好的商标对企业的发展而言是非常有利的,商标是识别商品、服务来源的标志,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一般都会根据品牌来选择,而商标就是企业的品牌体现。现在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高,昆明商标注册案件也逐渐增多,但是仍有一些企业不知道商标注册需要趁早,提醒您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申请工作,以至于有商标被抢注的风险。产品还没打开市场没必要注册商标?

如果你认为商标注册需要等待的话,那么作为商场上的你,商业竞争中需要的敏锐嗅觉也许你还有所缺乏。对一个成功的企业而言,想要获得壮大与发展,对商标、版权和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一定很高。提醒您不要以为商标注册需要打开市场才能进行注册。商标注册切勿拖延;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对中小型企业而言,对商标的的认知不够全面,也没有意识到商标的价值,认为公司才刚起步没必要那么早注册商标。要知道市场未动,商标先行。把商标注册保护起来可以避免自己成为侵权方,也为企业后期发展提供了保障。注册商标可以保护企业品牌,积累声誉为发展打下基础。

(2)商标注册不会等你如果在商标申请时过于犹豫或者拖延,很可能你正在使用的商标被抢注,也会导致企业遭受巨大的损失。商标注册审核流程顺利也要一年多的时间,你确定到你用时来的及。趁早注册,做好商标战略,尽量避免商标被抢注的风险。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商标也是留给有准备的企业,提前做好商标注册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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