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集体商标需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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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集体商标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云南浩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06 08:04:15

由于个人和公司申请专利在审查上没有难度差别,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您要申请的专利属于职务发明,还是个人发明,这个问题牵扯到专利归属权的问题,对以后专利所产生的价值有直接关系。

个人申请归个人所有,与公司无关,职务发明由个人申请容易产生专利权属纠纷;公司申请权益归公司所有,无权属纠纷,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上市做价方面比较易操作。

个人申请如果经济困难的话可以享受减免,减缓前三年所交年费,只要交15%;公司申请的话费用较贵,但在部分地区可以享受政府补贴。

个人申请的话不利于品牌宣传,公司申请有利于企业品牌宣传,利于后期融资。

个人申请可以享受减免缓、在部分在区有政府资助;公司申请在部分地区可享受政府补贴、利于评优、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专利质押等等。

从费用上看,似乎个人申请更好一些,但如果针对企业,从长远上看还是以公司名义申请更好。

在商标侵权的问题中,正确判断类似商品是很重要的。正确判断类似商品的标准,是对两种商品进行对比的关键。虽然商标局颁发了《类似商品区分表》,但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根本解决实践中的类似问题。因此《类似商品区分表》和《昆明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仅仅只能用来当作一个依据。

唯一可行性的选择就是根据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料、生产企业、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是否类似,并且这种类似是否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来判断。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并非不同类、不同组的就等于不类似,应当视情况而定。比如矿泉水和饮料属于32类商品,他们跟第30类商品的冰砖、冰棍因原料、用途、销售途径、消费群体等基本相同,而且生产工艺类似,所以这几种商品属于类似产品。

随着现在时代不断的在发展和变化,原来一些不类似的商品也会因创新而使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变化成为类似商品。在使用相同或类似商标的情况下使用的商品跟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原谅、消费对象、销售途径等方面近似,容易使消费者混淆来源的商品为类似商品。如果商品的原料和生产企业等因素能够明显和注册商标的商品区分开,不会使消费者混淆则不认定为类似商品,反之容易被混淆的则认定为类似商品。

注册公司以后,关于工商税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热门话题,注册公司后并不是就完事了,其实这才是开始,后面要做的还有很多,比如税务问题,这可是与公司脱不了关系的,如果后期操作不当,那么会带来很多麻烦,所以小编科普一下关于注册公司以后都哪些事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很多初创企业注册公司后,不太了解具体的工商税务知识,那注册公司后要知道的哪些工商税务问题呢?增值税有两种,一种小规模纳税人,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分行业都是3%的税点,一种是一般纳税人,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同行业税点不同,贸易类17%,工程类11%,其他6%。开哪种发票视你的客户要求而定。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个小额免税政策,一个季度开票额度不超九万不用交税,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通过抵扣进项合理避税。

有很多企业会问小规模企业销售额季度在9w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免税的,是不是不用申报?答案是否定的,免税依然要在网上进行零申报的,每季度一次。但是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则是每月都要进行申报。而且不管你开不开票都要每个月每个季度都需要做申报,每年去工商做年检。国家税务部门会对把没有做记账报税的列为异常。

出现异常会被拉入黑名单,要解除异常会出现罚款。这时企业的法人和股东会有信用异常记录,所以企业千万不要让公司法人和股东的信用出现污点哦。温馨提示:初创企业业务不多的话,建议可以找专业代理公司记账,可以帮您协助处理税务、工商等相关工作,更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昆明商标注册存在近似商标还能注册吗?大多数商标在注册之前申请人会委托代理机构对商标进行近似查询。如果查询到近似商标,商标代理机构一般会告知申请人并建议他们换一个稳妥一些的名字,才会把商标正式提交申请。这么做是为了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但是,存在在先近似的商标就一定不值得尝试注册吗?并不是这样。并非鼓动大家去申请驳回风险高的商标,只是不同的申请情况,可以有不同的选择。那么,当查到近似商标时,哪些情况可以尝试继续注册呢?

1、事先使用过,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有的商标在申请之前已经被投入使用了,不仅如此,甚至已经具备了一定知名度。这种商标在注册的时候很可能会遭遇在先近似的阻碍。对于这种类型的商标,放弃注册和换商标成本太大了!继续注册也有可能会被驳回。但是因为其投入使用并具备一定知名度,只要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驳回复审成功率很高。

2、非常喜欢的商标倘若想要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苦思冥想、极其喜欢的商标名称,而近似的商标里又没有完全相同的商标,这种情况也值得一试。这是因为商标的近似判断有一定的主观判断,在商标审查时此类情况是否被判定为近似其实并不能准确得知。在知晓风险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愿意尝试,继续注册其实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为了喜欢的商标,值得搏一搏。

3、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如果发现在先注册的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那么也可以尝试注册,不过在这之前需要对近似商标提出撤三申请。中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撤销制度,是为了避免浪费商标资源,鼓励商标注册人积极履行商标使用义务。他人注册的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想要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可以用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理由,申请撤销其原注册商标,以给予自己商标注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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